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邳州法院审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刘成享有探望非婚生子刘飞的权利,可于每周周末探望一次,被告刘晓菲应予以协助。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2004年夏天相识,2005年开始同居,2007年正月十八按照民俗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7119被告在邳州市东方医院生育一子刘飞。非婚生子刘飞随被告生活。原告曾于20071227诉来本院要求抚养刘飞,本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后双方因探视非婚生子发生纠纷,引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原告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刘飞,但作为其父亲享有探视的权利,被告应予以协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最后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