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职高毕业的小辉失业后想通过网络挣钱,却一步走错,租用服务器办起了黄色网站。只存在了三个多月,这个黄色网站就被警方查获了。日前,江苏海门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小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088月起,小辉在互联网上租用两个网络公司的网络服务器空间自建一网站。200810月至1118间,小辉在该网站内开辟“午夜剧场”栏目,为达到提高网站点击率、增加广告收入的目的,在“午夜剧场”栏目中提供大量色情淫秽电影供上网者自由观看、下载。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就获利人民币2431.97元。但好景不长,小辉的网站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公安部门进行电子数据鉴定和淫秽物品鉴定,认定小辉上传的色情视频文件个数为44个,该44个视频文件共获取的点击数为49918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辉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秩序,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网上贩黄最高可判无期

我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网上贩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都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