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政法委书记上阵啃掉“骨头案”
作者:刘卫花 王晟 发布时间:2009-09-03 浏览次数:512
本网淮安讯: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盱眙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领导会商协调有关事宜,对挂牌督办的老大难执行积案,由政法委书记亲自包案。近日,在盱眙县委常委政法委花纯艳书记亲自参与下,盱眙法院会同县信访局、铁佛镇政府,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在铁佛镇对杨某遗产继承纠纷一案进行执行调解,经多方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杨某将判决所涉款项19401元交至法院,被执行人即杨某的公婆邓某、丁某保证在
自2005年3月杨某丈夫邓某因病去世以来,杨某为了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两家互不相让走上了漫漫的诉讼道路。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邓某、丁某限期从该房屋内搬出。由于被告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年来,曾经的一家人就房产问题矛盾不断升级,双方剑拔弩张。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两被执行人因丧子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且存在严重的抵触情绪,极力对抗法院执行,并扬言如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就服毒,跳楼自杀相威胁拒绝搬出该房屋,更使出歪招让自己92岁的老母亲住进该房屋阻止法院执行,致使该案成了难啃的“骨头案”。申请人杨某更是多次到县政府、县政法委等部门上访,还带着“要求江苏盱眙县法院给我房子”的条幅,准备去省赴京上访,并称不管对方给多少钱,楼房也不卖给他们,对他们充满了仇恨。
盱眙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一方面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尽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释明法律,缓和当事人过激的情绪,防止事态失控;另一方面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和执行意见,争取支持,主动会同铁佛镇政府等部门商定执行方案,协同排除不安定隐患。为妥善解决案件,法院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特殊亲属关系,申请人是死者邓某的妻子,被执行人是死者的父母,案件的执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就案办案将死者的父母从房子搬出,让其露宿在外,居无定所,将不能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法院多次走访了被执行人所在的邓圩村、铁佛镇,为解决该案一起商量对策、寻找办法,并多次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努力寻求妥善解决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