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开展“法律社区行”巡回审判活动 为民司法传承马锡五精神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529
一是领导重视,指标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任务分解,将开展“审务进社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院、庭长带头办案,带头进社区,为审判人员树典范、立标杆。社区行活动首日审理的两起案件分别由该院一把手院长、民一庭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其他进社区案件也将由该院优秀法官主审。
二是精选案源,关注民生,贴近民情。选取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的案件,或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家庭、邻里纠纷,在社区开庭,听取民情民意。通过以案说法,以直观的方式向群众宣讲法律,开展法治教育。
三是现场互动,钝化矛盾,强化效果。“社区行”活动中,下关法院采取现场互动形式,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社区调解员、旁听群众的优势,优化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一方面,通过征询旁听群众意见,完善法律思维与判断;另一方面,通过人民陪审员、社区调解员、旁听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调解合力,在双方当事人熟悉的环境中,钝化矛盾,强化调解效果。
四是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争取支持。为确保“审务进社区”活动取得实效,下关法院与辖区内6个街道57个社区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每个社区确定一名业务庭的中层干部为联系人,畅通信息渠道,将审判工作与社区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同时,活动的部署和安排兼顾街道、社区的日常工作,做到“亲民不扰民,利民不累民”,为活动的推进和深化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