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法院“四大机制”化解房产纠纷
作者:丁莉华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453
本网苏州讯:8月下旬,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功能,综合运用“四大机制”,妥善化解了一批涉及57人停车位的房产纠纷,无一件矛盾激化,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信息预警机制提前掌控纠纷。通过与房产管理、信访等部门建立起信息预警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某住宅小区近百名业主与开发商因停车位使用权发生纠纷,且纠纷规模较大、情绪对立严重等情况,加强对事态发展的跟进掌握,提前做好依法立案、审判等司法应对措施。
二是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稳控工作。针对部分业主围堵、哄闹办公场所,并扬言要赴宁进京上访的情况,法院从稳定大局出发,启动重大群体性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指派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对业主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矛盾激化事件。
三是诉前调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对部分诉讼至法院要求更换车位的业主,按照以和谐方式处理纠纷的思路,由法院调解工作办公室会同房管、房产协会等部门,先行组织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及代理律师进行诉前调解,最终达成了以更换车位、补贴差价为内容的和解方案,从而为所有纠纷的妥善解决起到了较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四是裁判释明机制实现案结事了。针对极个别态度蛮横且多次煽动扩大事态的业主,法院在加大法律释明力度的基础上依法果断判决,并在判后详细阐释判决理由。裁判释明机制对正观望等待的业主触动较大,纷纷主动要求法院搭建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纠纷的桥梁。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法院主持下,所有业主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以调解或申请撤诉结案,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丁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