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刑事调解出新招
作者:宋红卫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463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今年1至8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98%。该院的具体做法有:
一是深入基层调解。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和立案庭达成共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送达时,由刑庭派员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共同送达,以便在通知被告人应诉时,全面了解案情并倾听被告人的辩解。当被告人同意调解时,及时通知原告人到场,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二是证据交换后进行调解。在证据交换后,控辩双方对民事证据有了全新的了解,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的进行调解。
三是开庭审理时进行调解。法官围绕当事人的诉求和争执焦点,摆事实讲法律,找出矛盾焦点、发现平衡点、抓住突破点、捕捉调解的切入点进行调解。由代理人和辩护人参加诉讼的,和代理人、辩护人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调解。
四是法官和基层领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共同进行调解。法官在下基层调解时,针对个案邀请基层领导和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一道研究调解方案,认真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解法律,最后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