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诉离婚 法院依情判支持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659
本网盐城讯:妻子与丈夫因丈夫殴打参与赌博并殴打妻子,双方发生矛盾,对丈夫失望的妻子,坚决要求离婚,遂向提起了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马某与丈夫李某于198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现已成年。婚后双方曾因丈夫对妻子有殴打行为及丈夫参与赌博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妻子于2008年8月4日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未能得到改善。对家庭彻底失去信心的妻子于2009年6月24日再次诉讼来院,要求与狠心的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双方理应互敬互爱,共建幸福和睦家庭,但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睦,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仍未能得到改善,且原告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可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遂作出准许妻子马某与丈夫李某的婚姻离异。
射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