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猫狗大战”演变为“护宠心切”的主人之间的纠纷,争执过程中一方受伤,两人各执一词,闹到法院。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赵老太和李明是住在同一新村前后幢房屋的邻居。2009527日下午,李明的妻子遛狗经过吴老太家楼下,正好遇到老太在散步,还带着自己宠爱的家猫。这个猫在当地可谓“一霸”,曾经惹出了不少麻烦。两个宠物碰到一起,便上演了一场激烈的“猫狗大战”。李明的妻子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宠物吃亏,就在上前阻止时被凶悍的猫咬伤。李明在家里听到老婆的叫喊声,便随手拿起家里的金属拖把杆跑了出去,声称一定要教训教训这只狂妄的猫。猫显然是受惊了,一溜烟跑回了家里,李明某紧随其后到了家门口。赵老太当然护着自己的猫,两人就在门口争执起来,李明一不小心将棍棒戳到了老太的额头上,造成其左眼软组织挫伤、头部外伤及脑震荡的后果。

法庭上,赵老太诉称,李明以其妻被猫咬伤为由,手持棍棒欲至其家中“理论”并打猫,其在阻拦过程中与被告发生口角及肢体接触,其头部遭被告一击后受伤,现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4300余元。

李明则辩称,其由于获知妻子被赵老太所养之猫咬伤,且老太并无解决纠纷的诚意,故其气愤后想要用棍打猫,老太强硬阻挡并争夺棍棒,在争夺过程中致其头部受伤,但并非其故意所至,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查明的事实,可认定李明在获知其妻被猫咬伤后,产生了为泄愤而持金属拖把杆追打赵老太的家猫行为,老太为阻挡与之争夺不小心受伤。由于该后果的发生是李明的过错行为所致,其对赵老太所受之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情形,由于造成双方当事人的本案冲突事出有因且在事发过程中赵老太也有不当之处,故李明以赔偿老太3500元。(文中所用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