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猫咬伤妻子 持棒“理论”误伤老太
作者:高鑫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599
本网无锡讯:“猫狗大战”演变为“护宠心切”的主人之间的纠纷,争执过程中一方受伤,两人各执一词,闹到法院。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赵老太和李明是住在同一新村前后幢房屋的邻居。
法庭上,赵老太诉称,李明以其妻被猫咬伤为由,手持棍棒欲至其家中“理论”并打猫,其在阻拦过程中与被告发生口角及肢体接触,其头部遭被告一击后受伤,现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4300余元。
李明则辩称,其由于获知妻子被赵老太所养之猫咬伤,且老太并无解决纠纷的诚意,故其气愤后想要用棍打猫,老太强硬阻挡并争夺棍棒,在争夺过程中致其头部受伤,但并非其故意所至,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查明的事实,可认定李明在获知其妻被猫咬伤后,产生了为泄愤而持金属拖把杆追打赵老太的家猫行为,老太为阻挡与之争夺不小心受伤。由于该后果的发生是李明的过错行为所致,其对赵老太所受之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情形,由于造成双方当事人的本案冲突事出有因且在事发过程中赵老太也有不当之处,故李明以赔偿老太3500元。(文中所用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