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锁眼被堵 车管所被告出庭
作者:庆研 发布时间:2009-09-01 浏览次数:623
本网南京讯:爱车停在停车场三个小时,回来时却发现锁眼被堵,车主一怒之下,将南京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告上法庭。近日,秦淮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停车而引发的纠纷。
今年夏天的一个傍晚,五点二十七分,老王将自己的一辆桑塔纳停在中华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管理人员为此出具了计时单。八点多老王吃完饭回来时,却发现爱车的锁眼被人用牙签恶意的堵上了。由于无法打开车门,老王只得花一百五十元找锁匠开锁。老王认为,停车场对其停放的车辆有保管义务,现在自己因锁眼被堵造成损失,停车场因负有赔偿责任。
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却认为,停车场外面的标牌已明确写明停车场的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老王五点半时将车停至停车场后,六点多曾回到停车场,那时停车场的代班师傅已提醒其停车场关闭时间,并要求老王给付停车费。老王当时应立即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完好无损,并给付停车费。但老王拒绝给付,并声称要等其回来取车后再付停车费。停车场六点下班后,即不再负有保管义务。现老王无法举证其车辆被损时间,又没有给付停车保管费,所以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认为其对老王的车辆损失不负有赔偿责任。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本案以原告撤诉而告终。(文中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