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全面规范庭审行为,端正司法礼仪,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庭审作风建设,对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和对人民群众态度蛮横、冷硬,办事效率低下,不讲司法仪表等行为 “亮红灯”。

 该院将庭审作风归纳为“二个准时、四个必须、六个禁止”,“ 二个准时”是庭审人员在开庭前10分钟准时到庭,审判人员在既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四个必须”是庭审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按规定使用法槌,必须文明用语,必须起立宣判;“六个禁止”是禁止庭审前饮酒,禁止庭审中接电话,禁止庭审时抽烟,禁止未休庭离开审判席,禁止开庭时打瞌睡,禁止态度蛮横。

 为了切实整顿庭审纪律,该院在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全面展开之际,采取督察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庭审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各庭室的开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庭审作风的监督,对查实确有违纪行为者一律严惩,对举报者给予相应奖励,用全方位监督促进全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