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推行四项机制促进队伍“执行力”提升
作者:武志国 发布时间:2009-08-27 浏览次数:440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九里法院依托以提升“执行力”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大力推行四项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为实现全年工作新突破奠定了基础。
该院推行的四项机制,一是重点工作督办制,就是将上级机关布置和院党组决定的重大工作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责任部门,并由督办部门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重大失误问责制,就是对因交办事项、本职工作或负有管理职责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出现较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对照情节、后果,予以不同的问责处分。三是绩效考核制,就是依照各单项工作情况通报,将审判、宣传、调研、信息等工作综合考评,将每人业绩完成情况记录在案。四是干部选拔制,就是改变旧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选任过程的竞争色彩,并将竞争融入到平时工作表现的各个方面,通过量化的数据反映出来。前三项机制由办公室、纪检组、政治处分别牵头实施,将工作任务与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干警的职责分别挂钩,分清责任,加以考察,并按季度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四项机制的推行,干警工作的纪律性、能动性增强,全院上下争先创优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