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丈夫因多次犯盗窃被判刑罚,心灰意冷的妻子对丈夫彻底失去信心,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19927月妻子吴某与丈夫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并于1993年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630生婚生男孩。婚后,丈夫朱某不务正业,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妻子吴某并于20001010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本院判决驳回了妻子吴某的诉讼请求。20021018丈夫朱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31127丈夫朱某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在家独自带小孩的妻子吴某此时对原本并不牢固的家庭以及不务正业的丈夫彻底失去了信心。丈夫朱某在监狱服刑,丈夫独自抚养小孩。20098月,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与犯罪的丈夫解除婚姻关系。

庭后过程中,经承办法官背对背调解,细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服刑的丈夫经承办法官的宣传开导,最终认识到自己犯罪对家庭特别是原告造成的伤害,最终同意与妻子离婚。一对怨偶经过法庭的耐心细致的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一对恩怨夫妻最终和睦平静的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