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今年6月,靖江市马桥镇农民黄和受其姐夫何天的委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靖江市人民法院找执行局缪建成副局长,黄和称,其姐夫何天因事故高位截瘫,案件已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因主要被执行人某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泰兴公司)在泰兴,案件已委托泰兴法院执行,后泰州中级法院又指定海陵区法院执行,泰兴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惟共同被告刘江至今分文未付,海陵区法院执行人员几次到靖江,因未能找到刘江无功而返,其姐患有精神病,外甥年幼,姐夫的护理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自己无工作也无收入,家庭十分困难,请靖江法院能不能想想办法把这案执结掉。我也知道这个案件不属于靖江法院的管辖。面对黄和的求助,从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出发,缪局长主动与海陵法院联系,海陵法院办理了由靖江法院对刘江执行事项的委托手续,缪局长与法官卢锡华共同承办此案。

  2006年,泰兴公司将其钢结构施工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刘江,而刘江又转包给了黄和,于是黄和召集其姐夫何天等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何天受伤导致高位截瘫。随后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该泰兴公司、刘江以及黄和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海陵法院执行过程中,泰兴公司给付了赔偿款12万元。根据判决黄和要赔偿11万余元,但其家庭经济困难,何天同意以护理、照顾其生活的方式抵债。根据判决刘江要赔偿4万余元,现在却躲避法院执行。

 缪局长和卢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刘江的家里找他,但刘江不见踪影。刘江家附近的群众不理解,刘江一分钱没有得到,为什么也要承担责任?法官告诉他们,刘江本身没有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资质,又把工程转包给同样没有资质的黄和,所以他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官释法,周围群众明白了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

  72凌晨,缪局长一行五人,再次来到刘江家执行。刘江家有三间四层刚装潢的楼房。敲门,没有人应答。用车上喇叭喊,还是没有人回应。于是,法官强行打开刘家后门后,直奔刘江家人所住的二楼,但未找到刘江。住在附近的刘江的父亲闻讯而来,说自己也不知道儿子去哪里了。鉴此,法官依法采取搜查措施,法官正在刘江家衣柜搜查时,刘江的妻子急忙上前,从悬挂的衣服里拿出一沓钱,转移到刘江的父亲手中,且拒不交出。他们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执行。法官将他们强行带到法院谈话,经教育,刘江的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具结悔过。刘江的父亲终于认识到儿子的过失所在,以及自己妨碍执行的后果,他连声说这都怪自己不懂法律。他告诉法官,虽然儿子房子造得很气派,但因建房,欠了很多钱,搜出来的钱也是刚借来准备归还建房债务的。他表示不管怎样,何天更需要钱治疗,积极筹款妥善了结此案。

 思想疙瘩解开了,抵触情绪没有了,刘家人早出晚归忙乎着向亲友家筹款。刘江60多岁的妈妈为筹款冒雨骑自行车去江阴几个亲戚家借钱,一天下来,身上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716,刘江的妻子将筹集到41400万元(含法院搜查中扣押的6400元)赔偿款交到了法院。黄和说有了这笔钱,至少姐夫目前的医疗和生活都能得到保障,说到这里,他有些哽咽了,对法官连声道谢。(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