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能动司法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盛茂 李青春 发布时间:2009-08-27 浏览次数:632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两级法院认真按照省高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金融危机背景下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组织全市法院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准确把握企业的司法需求,把“保企业”作为服务“三保”的重心所在,积极延伸审判工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促进了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力维护了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摒弃传统思维方式“就案办案”弊端,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主动围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的中心任务,提前谋划和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保证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扎实推进。
转变工作作风,在联系企业主动性上下功夫
面对金融危机以来司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连云港两级法院自觉转变执法观念,要求干警把依法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人民法院联系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分析企业困境与需求,重点研究如何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联系企业工作。今年以来,中院范群院长多次亲自带队,就人民法院联系企业的工作重点、成效、问题等下基层、下企业调研。今年4月,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在连云港中院就依法服务“三保”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时,对连云港两级法院主动联系企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做好联系企业工作,连云港中院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二十条措施》,赣榆、灌云、连云等基层法院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联系企业具体活动方案,将审慎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纠纷,全力维护稳定等要求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全市两级法院已与全市300余家企业建立了联系。
完善工作机制,在联系企业针对性上下功夫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中院先后与市经贸局、金融机关等建立联系制度,了解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每月互通信息,引导金融部门正确防范经营风险。与市劳动局、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例会制度,一起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动纠纷,引导企业与劳动者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使大批纠纷在仲裁阶段得到化解,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劳动法律意识,规范企业在用工、管理及工资方面的制度。全市法院上半年委托、特邀调解案件达300余件。
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金融危机在司法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增强研判分析深度,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完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中院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新类型案件、繁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系列诉讼案件的审判监督指导,保证案件处理的正确方向,同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力缓解各类纠纷纠纷。上半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数7889件,调解率46.65%,调撤率为68.94%。
健全综合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与其他政法、经济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法院联系企业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于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审理情况、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带头走访50个人大代表所在企业,强化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今年4月起与《连云港日报》合作设立了“港城法苑”专刊,重点宣传两级联系企业、服务“三保”好做法,为法院联系企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创新工作举措,在联系企业能动性上下功夫
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两级法院一把手亲自带队,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走访市属国有、民营及外商投资企业,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对司法工作的需求。截止目前,中院7名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访了20余家企业。灌南县法院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结对服务县内经济开发区、船舶工业园区、化学工业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101家规模企业,通过走访、座谈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受到连云港市委常委、灌南县委书记吴立生的表扬。新浦、东海、海州等法院也积极走访辖区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受到当地企业的欢迎。
发放联系企业司法保障联系卡。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管理跟不上、外部风险不重视等现象,全院法院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制定了风险提示书、司法保障联系卡等,提示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内部纷争和外部经营风险,提高防范合同诈骗能力。赣榆县法院向企业发放“司法保障联系卡”,将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印制在卡上,便于企业及时联系,及时沟通。
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了随时满足企业对法律业务知识的需求,全市法院向被联系企业公布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安排民商审判庭的业务骨干或庭长负责接待企业法律咨询。截止目前,仅中院已接受企业主动咨询20余次,为企业解答各种法律问题。
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培训。中院与市政府“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共同举办培法律训班,中院民二庭根据近几年民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法律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开展法律培训,重点做好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规范劳动用工、防范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指导和服务。
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当好政府和企业的“法律参谋”,目前已形成10份调研报告,正式发出8份司法建议,受领导批示的2份。中院关于金融危机背景下关于做好企业案件执行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书记王建华的批示肯定,中院关于要求港口运输企业成立行业协会的司法建议、新浦区法院针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司法建议受到市相关领导的肯定。东海法院针对辖区内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提保引发纠纷多,影响机关工作,以及损害公务员队伍形象问题,主动向政府部门反馈情况,提出司法建议,这些司法建议对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升工作效果,在联系企业实效性上下功夫
帮助企业解决热点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社会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企业生存发展以及处理劳资关系带来的影响,全市法院一方面加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难度力度,注重妥善平衡保护劳动者权益与帮助企业发展的关系,保证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综合效果,如连云区法院受理的177名职工起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经法院多次做调解工作,最终使纠纷得到调解解决。另一方面,针对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策进行充分调研,加强与相关机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提出建议,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全市法院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对提高企业的劳动法律意识,规范企业在用工、管理及工资方面的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市委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帮助企业化解难点问题。针对保险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保险公司败诉率较高的状况,为帮助保险企业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中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主题为“规范保险经营,促进社会和谐”座谈会,针对保险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败诉率高、调解困难的问题进行交流,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保险公司在管理方面的漏洞,以及加强公司治理减少保险纠纷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扩大了法院联系企业的广度和深度。
促进企业解决重点问题。我市港口的一批外向型进出口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出较大,在深入走访港口各家企业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全市现有30多家“鹤管”生产企业,这一生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我市已成为国内鹤管主产地,但鹤管生产制造技术一直处于产权无保护状态。针对这一状况,中院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加强液体装卸臂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成立液体装卸臂行业协会的司法建议,受到分管副市长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这一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