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加强东西部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促进区域间的司法交流学习,日前,张家港法院与青海湟中县人民法院携手共建友好法院,并就增进两院友谊与合作,促进交流与发展达成合作共识和框架协议。

 两地法院商定今后双方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原则,在五个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一是司法信息共享:定期交换有关资料,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两地法院在审判动态、法院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和特色工作。二是法律适用探讨:共同探讨审判和执行实践中带有共性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定期传递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加强学术交流,联合开展课题调研。三是工作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好的经验、法治理念和工作做法,特别是在审判管理、司法调研、队伍建设、法院文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创新举措。四是人才协作培养:开展业务交流和工作互访,互派法官交流锻炼,丰富法官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提高司法工作水平,为两院的法官尤其是青年干警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五是司法工作协助:加强两院在司法文书送达、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执行工作、区域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司法协助支持,为对方及时审执案件提供帮助与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