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动”机制促“三保”
作者:郁静涵 发布时间:2009-08-26 浏览次数:542
本网盐城讯:针对金融危机下全新司法形势,东台法院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服务“三保”为主线,以和谐司法为理念,在实践中总结创新出一套“四动”特色机制,社会各界评价良好。
一是法庭流动保民生。把庭开进企业、社区、田间、河塘,节约百姓诉讼成本,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审结一件、教育一片。二是司法主动保稳定。优先化解涉农涉众纠纷,司法建议预防群体信访,法律咨询构筑维权坚实后盾。三是办案能动保发展。对关涉生产、民生的案件快定、快审、快执,灵活并案提升办案效率,对优质企业尽可能采取分期偿还、“放水养鱼”给以调整时间,定报帮扶为企业谋出路。四是执行联动促和谐。完善“诉警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民政、工商、农委、银行等部门沟通合作,邀请基层民调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和解工作,提高执行质量效率。
“四动”机制施行以来,辖区案件调撤率显著上升,涉诉上访率明显下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司法形象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