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提高司法能力
作者:张玉洁 苗新 发布时间:2009-08-26 浏览次数:533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创新特色、实践特色,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司法活动中去,取得了显著成效,发生了五个重大变化。
一是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以前,受西方法学思潮的影响,先入为主的将司法被动性理解为法官除了适用法律,不应参与其他社会活动,这种错误理解显然源自话语霸权、文化霸权和中国软实力的先天性不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一方面依法贯彻司法被动性,坚持不告不理、刑事判决限制在起诉书范围内等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律明文规定,一方面坚持关注社会、关注人民生活、关注时代需要的“三个关注”,该院法官走进乡村巡回审判、追踪执行,走进社区普法宣传,走进工厂企业答疑解惑、征求意见,甚至走进监狱进行帮教,参加社会平安综合治理工作等,2009年以来该院走访企业近400人次,发放相关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经常超额完成每月走访1次、“一法官十企业”的规定,星期六保证不休息,保证完成法制宣传任务,逐渐实践着能动司法的社会主义特色司法活动。
二是变重复建设为发挥规模效应。以前,法官审一个案子了结一个,法院做一项工作完成一个任务。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院党组根据案件大幅增长的新特点,转变司法理念,适时推出“调解能手评比”推知名法官,精选好案进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撰写评比等活动推“精品案件”“优秀文书”,在这类活动中注重“四个结合”,即“与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相结合,与特邀审判监督员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法官导师制相结合,与争创全省优秀法院相结合,实现了审一个案子,推一批法官;做一项工作拉动整体发展的多重效果。
三是变“法匠”为“法家”。以前,许多法官目光只盯着法条和书本,还有的法官盯着名誉地位跑关系拉关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自从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法官坐在法庭的时间少了,走在田间地头巡回办案的多了;跑关系拉关系的少了,真学肯干的人多了。2008年该院在全国法院论文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调研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并形成了干警爱调研、领导重调研、调研指导实践的良性循环。
四是变单一司法为多轨司法。“执行难”是曾让人挠头的问题,是法院工作的一项顽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该院牢牢把握“三个至上”,变单一司法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案件执行,该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获全市法院第二名,圆满完成了最高院下达的任务。以前,错误的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的职责,自然应由法院负责。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讨论、自查,执行不能给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的极大负面影响逐渐浮出水面,执行难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诚信社会,逐渐成为共识。
五是变“高高在上”为亲民司法。以前,群众经常反映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案难办”,总是给人一种神秘色彩,让老百姓感觉恐惧、遥远、高高在上。自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按照王胜俊院长要求,扎实稳妥开展“马锡武”审判、法官“五进”活动,按照“调解优先”原则,该院2009年以来全院开展调解竞赛活动,调撤率逾八成。现在法官把当事人当亲人、当朋友,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经常有老百姓感叹“原来法官就是这个样!”。法官褪去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带来的是群众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