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江苏海门市某乡镇一劣迹斑斑的男子陆某于20089月刑满释放后,和同村的刘某、尹某一拍即合,制定了一套“完美”的租车劫财计划,不想这套计划将3人统统送进了监狱。

  20081231晚,陆某、刘某、尹某带着菜刀、剪刀、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乘坐刘某事先租来的桑塔纳轿车,来到某镇五泰路地段伺机抢劫,当夜没有得逞。今年11日晚,他们再次来到悦来镇五泰路一带,当轿车行至六匡保卫村路段时,3人发现受害人蔡某在独自步行,遂将轿车停在了蔡某前方不远处,决定对其实施抢劫。刘某一把揪住蔡某捂住了他的嘴部,陆某拿着刀拍打蔡某头部,尹某用拳头击打蔡某脸部,3人同时对受害人实施言语威胁,最终劫得1600余元、诺基亚手机一部。之后,陆某等人扔下被打伤的蔡某扬长而去。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追缴并发还受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刘某、尹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分别判处相应的徒刑和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