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强势打造服务小微企业工作新平台
作者:王晓宝 发布时间:2012-03-14 浏览次数:300
为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京口法院以三大举措帮助小微企业净化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水平,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健全职能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服务小微企业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法院各相关部门,负责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发挥自身职能,将依法保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把握关键环节,优化司法服务。在立案庭、诉调对接办公室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处理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在民事审判第二庭成立“服务小微企业专门合议庭”,在人民法庭设立“服务小微企业巡回法庭”,负责及时、妥善审理涉及小微企业的民商事等案件。在执行局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门执行组”,负责妥善执行相关案件。在具体工作中,对资金暂时出现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做到不冻结、不查封、不拍卖、不拘留,以免对企业贷款形成阻滞;区分企业恶意欠薪与确因经济原因拖欠工资等不同情形,妥善处理好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系列纠纷;运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快速解决矛盾,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影响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妥善处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解决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设立服务站点,搭建工作平台。在科技园区、重点专业市场、小微企业集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配备联络员,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增资扩股等情况,帮助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科技联姻、办理银行贷款、营业执照等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送法上门,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管理和发展水平。搭建“司法服务小微企业”工作平台,主动会同经信委、人社局、科技局、工商局等部门,根据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协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小微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主动走访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融资机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保护新型融资方法,采取动员优质债权人参与竞买、引进优质第三方收购股权等形式,积极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司法保障,帮助小微企业顺利融资;严厉打击放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犯罪,依法保护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