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
作者:大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25 浏览次数:495
本网盐城讯:为切实贯彻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近期,大丰法院采取组织学习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举措等方法扎实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确保省高院《若干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提高法庭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及时召开党组会和院务会,传达学习省高院、市中院相关通知精神,组织法庭全体干警集中学习《若干规定》,并分组讨论,边学边议,准确把握要求;同时各人民法庭逐一对照检查,发现不足,及时制订措施,予以补正,进一步增强法庭规范化管理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按照省高院《若干规定》的具体要求,该院对去年出台的《关于强化人民法庭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在贯彻审务公开、维护司法形象、落实便民诉讼、加强保密工作、严格值班管理以及健全工作台帐等方面细化具体管理制度,增强可操作性,促进法庭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
三是进一步创优工作条件。以贯彻落实省高院《若干规定》为契机,加大对人民法庭投入的力度,为每个法庭增聘一名人民调解员、增配一辆办案用车、增设一台庭审记录用电脑,有力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为推动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进一步严格督查考核。认真执行检查督促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各人民法庭队伍管理、审判管理以及内务管理情况,及时通过《内务管理通报》予以反馈,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并与年度评先、奖惩挂钩。对违法《若干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