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执行款 救活两家庭
作者:过悦 张少云 发布时间:2009-08-25 浏览次数:653
本网无锡讯: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两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安徽籍来锡打工的李某与无锡籍曹某双双违章驾驶摩托车,致使车辆相撞酿成恶性事故。李某四肢瘫痪,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一级伤残;曹某上肢及颈部严重伤残,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四级伤残。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家中女人的身上。两人的妻子都不识字,只能靠外出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负担孩子上学的费用;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卧床的病人。由于事故车辆均未购买保险,巨额医药费更是将这两个普通农村家庭压的喘不过气来,东借西凑才勉强度日。
悲剧发生后,李家、曹家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李某与曹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故两人均需向对方给付赔偿款。债务抵消后,曹某还需给付李某18500元。此时的曹家,已根本无力支付赔偿款了,李家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惠山法院洛社法庭受理了此案,执行法官金锡芳全面了解案情后并没有采取机械的执行措施,而是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到曹、李两家走访,耐心宽慰病人和家属。同时,金法官积极主动与当地村委取得联系,为生活困难的两家人争取物质帮助。金法官的言行深深打动了曹家,2009年初执行工作终于取得了初步成效。曹家经多方筹措,借得10000元执行款,但是,对余下的8500元执行款曹家却再也无能为力了,李家却还急需这笔钱过活,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期间,李某的妻子多次上法庭,要求加强执行力度,甚至将已经瘫痪的丈夫抬至法庭,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法庭工作人员坚持和谐司法,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自掏腰包接济李家,亲自打车护送李某回家,使矛盾没有进一步激化。
2009年上半年,金法官的心里始终挂着曹、李两家,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去看望他们,抓住时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金法官了解到事故当天李某是为了帮朋友蒋某办事才开摩托车外出这一情况后,她另辟蹊径,积极与蒋某取得联系,主动争取蒋某的支持。在金法官的努力下,蒋某同意借3500元给曹某偿还执行款。与此同时,在院、庭领导的关注下,该案启动了执行救援基金5000元,并免去了相关执行费用,至此执行款全部到位。
交付执行款的当天,李某的妻子接过这沉甸甸的8500元钱时,激动地握着金法官的手,流着泪说:“谢谢法官,这下日子又可以过下去了。”而曹家的人也直夸法官好,说:“法官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真是,一笔执行款,巧解两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