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由镇江润州法院副院长董友洪、南徐法庭庭长王翔带队,该庭三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前往宜兴丁山监狱,开庭审理顾祥国重大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共五起案件(该案为省公安厅挂牌重、特大交通事故案)。

  20093816时许,顾祥国驾驶货车,沿沪宁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34公里处时,因过度疲劳,撞上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上的王爱涛驾驶的小客车左后部,造成车上乘员宋增勇(男,31岁)、刘灿红(男,42岁)、朱铭洁(男,48岁)、吴锡发(男、45岁)当场死亡,张二闯(男,26岁)受伤经抢救无效也于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顾祥国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经该院审理,顾祥国造成五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刑事审理虽已结束,但民事部分的赔偿数额巨大,庭审前法官多次与罪犯家属沟通,能否有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但家属拒绝配合,为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分管院长决定将审判法庭开到监狱,并因参与庭审人员众多,事前与监狱方充分协调,提供方便。

 同时,考虑到该案事实较为复杂,涉及日常交通事故案件中法律适用的诸多难点,分管院长指定由交通事故类案件审判经验相对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另两名办案时间不长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为全庭积累审判该类重大案件的审判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