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四万亿投资的逐步落实,我国的经济运行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转化。然而,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过程中一些新的职务犯罪也逐步暴露出来,必将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此,东海县人民法院对近3年来在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侵财型职务犯罪现象进行了调查统计,发现了此类犯罪又有新变化,分析了此类犯罪的特点、原因,提出了“打防结合、重在防治,综合治理”的建议和对策,以实现对此类犯罪的有力打击和有效遏制。

 一、扩大内需过程中侵财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变化

  20091?8月,东海法院共审理职务犯罪 10 件,其中属于扩大内需过程中的职务犯罪9 件,占职务犯罪总数的 90%,涉及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6件、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1 件、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  件、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2件。涉案赃款200多万元。涉及中央投资600多万元,地方投资2000多万元。案件数与2006年、2007年、2008年同比分别增加50%12.5%30%

  1、犯罪主体多级化。村、镇、县甚至更高级别的有关负责人都可能成为扩大内需过程中的侵财型职务犯罪人员。包括技术服务型主管和握有申报审批权限的科技类主管。如赣榆县原科技局长成某之在为某海参养殖场申报科技项目及获取经费过程中,索取或接受贿赂457050元,贪污手机、电脑等财物价值人民币20020元。

  2、犯罪主体趋向职务化、权力化。扩大内需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人员由管钱管物人向掌权人变化这是一个突出的特点。在过去审理的案件中,犯罪人员多是农村信用社、供销社工作人员和乡镇、村中的财会人员,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而近年来县局机关、乡镇、村干部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受贿、行贿案件明显上升,特别是乡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加大水利工程、乡村公路、农桥等造价,套取公款等等,犯罪手段由侵占型向擅权型转化。如原东海县李埝乡李埝村党支部书记程海、村主任马爱洲等人,在协助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共同贪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2400元。

  3、擅权套钱直接化、隐蔽化。侵财型职务犯罪由贪污、挪用公款型向行贿受贿型转化。贪污大多采用增加工程造价、套取公款的手段,受贿大多在争取项目、分派工程项目中进行。如原东海县财政局农业科、经建科科长李某某在争取有关项目、分派农桥工程项目中非法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110000多元。而原东海县水务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兼东海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西双湖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副主任崔某也是在安排和监督水库工程招标过程中受贿56000元。

 犯罪形式更加隐蔽,如原东海县山左口乡水利站站长许传杰和工程员张振前在组织实施水利站承揽的农桥、排污管道工程中,以两人承包的名义共同贪污工程款1149437元。

  4、涉案领域扩大化、犯罪关联化。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水库除险加固、农村路桥建设、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农村土地征用、电网改造、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基建贷款等。

 犯罪形态出现合伙型犯罪、关联性犯罪。有的案件牵连到多个单位和部门。如许传杰和张振前贪污案就牵出水务局、财政局等多家单位或个人职务犯罪。

  5、社会危害扩大化。它不仅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侵占了国家的投资,影响了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影响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后果更严重。

  6、行贿时间节日化。行贿受贿时间大多集中在中秋节、春节两大传统节日。

 二、原因分析

  1、制度落实不到位,主管、主办直接管钱、管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拨付、资产评估等制度不能得到严格落实,使一些主管钱或项目人员有机可乘。如水利工程招投标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实际操作中,招投标却流于形式,大多由主管人或主办人暗中操纵或直接指定,为其索贿受贿打开了方便之门。

  2、权力高度集中,监督缺位乏力。在扩大内需过程中一些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部门、热门岗位往往成为的侵财型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主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脱离于组织监督,权力大多被滥用。

  3、思想教育放松,侥幸心理作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部门、热门岗位专业性较强,主管、主办不是忙于业务,就是忙于应酬,很少参加政治学习,其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根本就经受不起享乐思想的腐蚀,抵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加上他们法制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很重,以至于被金钱俘虏。

 三、治理对策

 要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就必须采取“打防结合、重在防治,综合治理”的治理对策。

 一是严厉打击,刑、罚并用,以儆效尤。该判刑判刑,该罚没的罚没,该处罚金的处罚金,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二是重在预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以堵塞制度或操作上的漏洞,减少和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三是“综合治理”。坚持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上搞创新。创新思想教育形式,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让有关人员从内心深处厌恶腐败、惧怕腐败、自觉抵制腐败;坚持制度创新,建立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联席监督制度,即由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人员组成联席监督员对相关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全方位、全程监督;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方法,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组织有关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到监狱参观、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宣传廉政的好处、腐败的坏处,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让廉政二字深深扎根于从政人员心里。扩大预防效果,让其亲属和身边的人经常提醒、警示自己,常思贪腐之恶,常惜平安之福,以免重蹈他人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