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给力”举措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王炳连 陈颢 发布时间:2012-03-14 浏览次数:300
清浦法院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就案讲法等形式,大力倡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号召诚信买卖、理性维权,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制假贩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近两年来,共依法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对9名犯罪份子依法判处刑罚,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有效实施司法便民措施,优先审理涉及消费者生命权、健康权纠纷,速裁速审速执;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对身患疾病、行走不便或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
设立消费者维权信箱、电话热线。今年以来,我院共收到维权信件12封、电话投诉30余次。其中立案4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余均通过法官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