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法院将加强服判息诉作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实现纠纷“案结、事了”,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

 

利用矛盾分流机制,推进诉前调解。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联动,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庭所共建活动,形成纠纷化解的社会“合力”,着力打造“无讼村庄”、“和谐乡村”。

 

借助平安月报制度,及时发现纠纷。借助平安月报平台,对辖区各乡镇涉诉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统计,归纳案件类型、案发数量和主要特点,以统计报表的形式予以反映,同时通报典型案例,评估信访风险,预测平安态势,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现纠纷,及时解决。

 

加强诉前指导工作,提倡理性诉讼。立案信访窗口在强调文明接待的同时,加强诉前指导,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提示。同时与当事人恳谈交流、情感沟通,消除当事人对诉讼的抵触情绪,引导其理性诉讼。

 

强化诉讼调解效果,促进矛盾化解。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事人及时沟通。注重调解技巧,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和诉讼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通过调解作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判前判后工作,提升服判效果。宣判前,加强法律释明工作,细心释法明理;宣判后,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承办法官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针对当事人的疑问、不满逐条记录一一解答。结合审判结果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解释工作,使之在口服心服的基础上服判息诉。

 

加大案件排查力度,推进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有针对性的对判决、上诉等案件逐一排查,实时掌握案件动向,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对群体性案件及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实行审查报告制度,由庭长对案情逐一分析,总体把握,全程跟踪,做到件件有预案,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