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一个是女婿,一个是外甥,手心手背都是肉,该怎么办啊?女士夹在中间便成了猪八戒??里外不是人。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被告华某归还原告张某120万元的借款,而其丈母娘女士作为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2008年,华某因为自己的宾馆要装修,但是手头上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四处借钱却无果,最后,由自己的丈母娘周女士出面牵线搭桥,打电话找外甥张某帮忙,张某很爽快地答应借钱给华某。很快的,在200811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内容为华某向张某借款120万,年息1分。

 但是事隔不到一个月,张某就听说华某出事了,在外还欠了很多钱,张某心想,如此一来,华某归还自己的钱肯定是遥遥无期了。担心之余,张某便在

   200812月在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华某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而当时,因为找不到华某,张某便找了周女士一同去,张某的母亲,即周女士的姐姐也一起去了法院。由于借出去120万,数额较大,又找不到华某,张某和他的母亲情绪比较激动,张某的母亲当场就晕了过去,看到母亲这样,张某一气之下就喊着要去撞车。周女士把这些看在眼里,心里也很难受,想想当时是自己牵的线,而且一边是女婿,另一边又是自己的外甥,便提出写一份担保书,该担保书上写明了周女士作为华某的保证人为华某的12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来,周女士跟外甥张某协商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他,那么事情也就结束了,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房子在过户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查封了。

 转眼时间就到了2009年了,但是华某一直没将借的钱还给张某。没有办法之下,张某到江阴人民法院再次起诉华某,而女士因为写下了担保书也被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的调解分歧依旧很大,没能成功。经过审理,江阴人民法院做出前述判决,一场追债风波才算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