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金湖法院以提高审判质效为重点,不断探索和创新具有自身特色的审判管理方式,通过建立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四级案件评查机制,将审判管理工作由以往审管办单线管理向全员立体化管理转变,取得显著成效。1-6月份该院审判综合质效指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位次,其中结收案比、超审限未结案率、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执行案件投诉率、行政一审撤诉率等五项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

四级案件评查机制在具体操作上:采取置换、交叉的评查方法,即副院长与分管部门之间交叉评查、业务庭与业务庭之间交叉评查、审判员与审判员之间交叉评查,院长则在副院长、庭长、审判员评查过的案件中各随机抽出10件进行复查。交叉评查每月轮换一次。每次评查各评查人都必须形成书面报告,并在卷宗上签署姓名,对评查中发现的法律关系表述不明确、适用程序不严谨、卷宗装订不规范等瑕疵问题,既要点案点事点人,又要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由审管办进行汇总,编写《审判管理通报》下发到相关庭(局),落实整改。对工作敷衍,评而不细、查而不实,被复查出或上级法院督查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给予评查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通过四级案件评查机制的实施,不仅使全院审判质效指标较上年同期有力显著提升,而且有利于审执经验的总结,使领导干部指导审执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有的放矢;通过每月一次“推磨式”评查,在轮换中不断调整工作角色,培养了院庭长驾驭全局的能力;通过审判人员之间的交叉评查,有助于相互监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促进审判水平、审判质量的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