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滨海法院大套人民法庭依法判决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结束了一件长达2年之久的缠访闹心事,为界牌镇党委政府排除一份烦恼。

张某性格偏执,为人悖理,生活封闭。刚进家门不久的儿媳妇不忍她为人处事方式,决定离婚。张某不答应,与女方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受到伤害。后经法院调解,儿子与儿媳分手。张某既伤身又失媳,感到面子丢尽。在得知法律工作者两头收费代理离婚案件后,将自己失去儿媳的责任推到代理人身上,于是就到镇政府闹事,或缠住人不放,或冲击会场。在遭到指责或制止后,就耍泼咒骂哭喊,司法所处理不能,派出所解决未果,政府大院被闹得鸡犬不宁。

大套法庭接到镇政府服务求助后,迅速赶到现场,与之展开对话。尽管张某固执己见,不听解释,法官仍然反复讲述道理,不厌其烦,执着进行。指出张某行为的不当之处,提示其继续发展的严重后果,指明其维权的正确方法。功到自然成,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努力下,张某认识到利害关系,认可法官的意见建议,选择诉讼解决纠纷。

大套庭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快立快审,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先后三次到实地开展调解工作。因两家积怨太深,加上认识上的偏差,赔偿事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固定权利义务关系,防止矛盾久拖不结,大套法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基础上依法下判。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