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强奸母帮助 锒铛入狱遭人弃
作者:李夫宝 发布时间:2009-08-20 浏览次数:811
本网宿迁讯: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徐某为了达到与被害人古女建立婚姻关系的目的,将在外一起打工的古女邀请到家中吃饭,并于饭后将古女留宿其家中。徐某在乘古女看书之际,预对被害人古女实施强奸,因古女不同意并反抗,边喊人救命边向外跑,被告人于某帮助拦住被害人,并关上大门,导致古女被徐某某拽回屋内强奸。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于某明知被告人徐某对被害人古某实施强奸,仍在客观上帮助被告人徐某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均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徐某、于某是共同故意犯罪,被告人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