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彰显司法民主
作者:陈香 发布时间:2009-08-18 浏览次数:464
本网苏州讯:常熟法院自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从多项管理机制入手,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围绕“和、准、细、帮”切实提高参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各类案件903件,其中,刑事案件271件,涉少案件52件,民事案件580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结案268件,接访108人次。
一是“和”,心平气和对待当事人。到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或少带有情绪,面对这样的当事人,陪审员耐心了解矛盾所在,运用特殊身份心平气和解说法律政策,回答当事人咨询,打消当事人抵触情绪,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准”,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很多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性质并不复杂,如婚姻问题、邻里纠纷等,往往是为了争一口气而上法院,人民陪审员能及时准确抓住争议焦点,当机立断进行调解,使纠纷及时平息。准确评析助判决,案件评议时,陪审员以普通百姓的眼光,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评析案件,能提出更符合情理法的判决意见。
三是“细”,细心工作助审判。陪审员开庭前认真做好阅卷笔录,查找有关法律条文,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中细心听取双方陈述,做到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有效性有明确判断。在办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时,根据自身专业优势,提供一些专业知识,帮助法官了解案情,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切入点。
四是“帮”,回访帮教促成效。人民陪审员在送达副本时即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劝其坦白交待,认罪伏法。陪审员及时走访学校、家庭,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犯罪背景,找准教育感化点,在庭审中对其进行教育。宣判后,陪审员不辱使命,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对少年犯进行心理辅导,安抚烦躁情绪,促使其安心改造。对于监外执行的少年犯,陪审员月月电话联络,关心其生活、学习,联合家长和社区管理人员,和他们沟通、交流,温暖感化这些少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