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没大写 八千成八万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7 浏览次数:954
本网泰州讯:日前,张翔拿着一张借条将昔日朋友何清告上了法庭。张翔说,今年1月26日,因急用他向何清借了8000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两人口头约定两个月后归还。可没想到还款时间一到,何清就拿着一张写有借款8万元的借条向他讨债,并要求他按银行的活期算利息。何清所持的借条内容为:“今向何清借人民币捌万元正。张翔,2009.
最后,法官认定了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故何清主张张翔借款8万元的事实不能成立。(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说法】这是一起借条没用汉字大写书写引发的案例。如果张翔将“千”写成大写的“仟”,就不会引发这样的麻烦。
法官提醒:
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靖江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大幅增长,其中不乏一些当事人在借条、欠条上做文章,以达到他们不法的目的。其表现形式为:一是当事人出具的欠条(借条)不规范,被对方钻空子。例如利用欠条(借条)上没有大写汉字数目的缺陷,故意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0”,增加欠(借)款数额;利用条文内容与签名之间留存的较大空白,模仿出具人笔迹添加欠(借)款内容;撕掉原有落款时间重新书写,以达到欠款行为在诉讼时效期内的假象。二是一方当事人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虚构借条。此类借条由当事人出具,文字及签名都是真实的,只是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法官提醒市民,借钱要有借条,还款要有收据,切忌口头协议、君子协议。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写明时间。借条内最好不要有涂改,实在没办法的话,涂改的内容可在最后写下特别说明。立借据时要亲手动笔,然后签名盖章。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请第三人在场作为证人。还有一点是特别要注意,就是借条内的金额最好用中文的大写书写,这样不容易被涂改,每个字之间也不要间隔太多,免得被加字。
此外,催要借款,两年是个门坎。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也就是说,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归还的,超过两年则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提醒借贷关系中的款项出借人不要碍于面子一再拖延催款时间,从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