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首批廉政监察员正式上岗履职
作者:戚金乔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8-17 浏览次数:542
本网南通讯:为了确保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有效监管,日前,南通中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实际情况,从审、执部门长年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资深法官中遴选出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同志为该院首批廉政监察员并正式发文任命上岗履职,实现了由院纪检监察的单独管理向院纪检监察和部门廉政监察员多方位管理模式的转变,使法官的日常管理更趋向合理。
一是严格选任条件,建立高素质廉政监察员队伍。根据省法院的统一要求,市中院和全市9个基层法院都设立了廉政监察员。市中院严格把握廉政任条件,首批确定了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干警中有威信的同志担任,组织对廉政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掌握廉政监察工作初步知识,时时树立廉政监察的责任意识。
二是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促进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监察员将在所在部门和法院监察部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中院廉政监督员将廉政监督工作渗透到部门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中。廉政监察员配合部门负责人抓部门廉政管理工作,经常对干警遵令律息制度、办公审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参加院督察队的督查活动。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报告。与干警开展廉政谈心活动,了解干警思想状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调查、谈话活动。
三是加强工作配合,构建廉政建设工作网络。这次全市法院设立的廉政监督员大多为具有丰富审判和工作经验的老庭长、老同志。他们努力做好院纪检监察室的帮手,做好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助手,将廉政监督员工作细化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干警。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召开情况交换会,对廉政建设情况交换意见,研究廉政建设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中互相配合,使全市法院廉政建设网络得到进一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