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年来,南京玄武法院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融入调解,该院与工会、司法、妇联、消协、关工委、医疗卫生、行业协会等部门、行业主动沟通联系,着力构建以区总工会为核心的社会大调解工作网络。

一是建立“大调解”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置备人民调解员名册,并从有关部门特邀43名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形成覆盖全区的社会“大调解”网络。

二是工作机制对接。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培训指导制度,互通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问题,提高调解能力。

三是工作运行对接。对法院不予受理的民间纠纷,或者矛盾不大、纠纷易调处的咨询、投诉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将纠纷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立案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委托开展人民调解。对委托调解形成的协议,由特邀调解员、审判员、书记员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对自愿达成的不违反法律原则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通过积极参与全区大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实现诉讼内、外两个调解机制的有机对接和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