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刑警骗钱财行径败露落法网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4 浏览次数:822
本网泰州讯:家住靖江市生祠镇的刘某胆大包天,居然冒充刑警招摇撞骗。终于在东窗事发后,被受骗者扭送到派出所,并且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刘某曾当过供销员,有舌灿莲花的口才。他假称自己是刑警二中队的警察,可以帮在押犯人找关系,谁家要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给钱就行。2008年5月,老张的儿子被如皋警方抓获,为了帮儿子办理取保候审,老张等人在茶座请刘某帮忙,刘某拍着胸脯答应了。第二天一早,小张的女友将1000元交给刘某,请刘某买烟帮忙打招呼。刘某冒充警察,装模作样的多次到如皋公安局“打招呼”。之后,刘某收到张家送来的6000元活动费。2008年6月,另一个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老李也请刘某帮忙,因为是朋友介绍的,知道刘某的身份,所以这次刘某并没有以警察自居,只是声称自己有能力能办好这件事情,从而骗取了老李5000元。
张家得知受骗后,找到刘某准备索回打点费用。就在两人争执不下时,发觉上当的李家也找上门来。两位受骗者合力将刘某扭送至派出所。
靖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应依法处罚。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刘某自愿认罪,并且退清违法所得,故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市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