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两年前老夫妇两立下遗嘱,等二老病故后房屋产权由二儿子所有。但老父亲去世后一年,兄弟两人就因此闹上了法庭。经过南长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化解了矛盾,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二儿子方祥自出狱后就同父母住在一起。子女四人中,老父亲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二儿子。200758,老父亲找人代写了一份死后房产唯方祥一人继承的遗嘱,并让社区居委盖章见证。也正是这份遗嘱,挑起了兄弟间就房屋所有权问题的矛盾。

方祥诉称,老父亲于20087月因病去世,父亲死前已立下遗嘱:等二老病故后,房屋产权归儿子方祥所有,其他子女不得干涉,请子女谅解父母遗愿。现因母亲仍然健在,故诉请法院判令二分之一的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

其兄方寿对遗嘱提出异议,认为二老立遗嘱时自己并不在场,故对遗嘱上的盖章和日期的先后顺序无法认可,遗嘱的定立也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不能反映出是在何处书写的。另外遗嘱上写明要等二老病故后才生效,因此认为遗嘱尚未生效。

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一直是感情很好的兄弟,且矛盾焦点也并不是很激烈,审理法官力促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都各退一步,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归方祥所有,同时方祥支付方寿房屋补偿款5000元。闹了近一年的兄弟两终于握手言和,笑着走出了法院。(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