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83,通州法院出台方案,决定在民法庭中开展“‘三个衔接’促进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融合”活动,以求适应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新形势,开创“人民法官为人民”新境界,激发民事审判工作新活力。

一、创设法官庭前寄语机制,努力实现调解初期引导与调解具体实施的衔接,争取更多的群众认知和认同和谐化解纷争的诉讼手段。按照“应案制宜、格式规范、通俗易懂”的原则规范庭前寄语的内容,针对“三养”、肇事赔偿、相邻纠纷等不同案件特点,分类制作格式统一、内容规范、语言通俗的庭前寄语书面范文;要求简化操作、灵活使用庭前寄语,鼓励法官制作更符合个案情况的特色寄语,跟踪了解当事人对法官庭前寄语的理解和认知状况,促进庭前寄语机制的发展。

二、挖掘巡回审判潜在功能,努力实现便民诉讼、以案说法与民意沟通的衔接,体现传统乡土司法方法便民、利民、亲民的多元价值。强化巡回审判民生保障功能,重点加强赡养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不便到庭三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强化巡回审判法律宣传功能,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通知老百姓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当场评案析法;强化巡回审判司法民主功能,通过发送“民意调查表”、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理、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到场参与调解等方式,逐步推动“大巡回审判”格局的形成。

三、培育善调能判法官队伍,努力实现调解与判决尺度、程序的衔接,促进民事法官队伍调解与裁判能力的同步、整体提高。保持调解与裁判尺度的相对统一,强化民事法官优先调解理念、社会协调能力,同时着力提高民事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裁判思维能力,确保调解的结果不背离法律公正;注意调解程序与裁判程序的联接,除事关社会稳定的案件外,应做到“当判则判”,对那些具有社会导向价值的案件,应优先考虑裁判,即便调解也要阐明司法立场,以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