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结石治成尿失禁 医院赔偿5万元
作者:邓文瑶 鲍钰鸣 发布时间:2009-08-13 浏览次数:715
本网无锡讯:因患膀胱结石入院治疗的张强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场治疗不仅没有将病治好,还造成了他尿失禁,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结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确定由医院赔偿张强人民币5万元。
2007年10月,张强时常感觉小便不畅,便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尿道膀胱结石、前列腺增生,医院遂为其进行尿道膀胱结石钬激光碎石术及前列腺等离子电切术等治疗。不料,手术后张强便出现了尿失禁的症状。经向医生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正常的术后并发症,继续治疗会得到缓解。张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医院的治疗反而增大了自己的痛苦,几番协商后,医院一味强调客观原因的态度让他大为光火,他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医院辩称:这是正常的术后并发症,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原告的症状已经得到很大缓解,已经出院。 但医院的意见让张强无法接受,他强调自己的生活已经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夫妻之间也经常为此闹不愉快,要求医院赔偿身体和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医院在诉讼过程中表示愿意赔偿原告2万元。
为了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确定医院赔偿原告人民币5万元,这桩医患纠纷才就此尘埃落定。(文中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