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公司感谢两法官3天内帮助其化解纠纷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426
本网苏州讯:日前,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寄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盛赞昆山法院立案庭王秋群法官、民一庭金忠法官倾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快立快调仅用3天时间,妥善化解了一起追偿纠纷。
2008年,江苏飞力达公司的一辆运输车在运输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依法应分别作出赔偿。同时,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也应对摩托车乘员汪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该案判决生效后,江苏飞力达公司及时支付了赔偿款项,而张某在向公司主张赔偿的同时,却拒绝支付汪某相应赔偿款项。因张某系外地人员且在昆山无固定住所,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江苏飞力达公司在承担连带责任向汪某支付赔偿款后,立即对张某提起了追偿之诉。昆山法院立案庭王秋群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审查立案,马上确定承办人。民一庭金忠法官接收案件后随即通过多种渠道巧妙地与张某取得联系,并及时安排庭前调解,对张某进行耐心教育,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工作日,帮助江苏飞力达公司挽回了近4万元的经济损失,体现了法官热情服务、秉公执法、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