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顶高温异地执法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706
本网苏州讯:日前,昆山法院民二庭顶着39度高温,赶赴浙江经过艰苦交涉,终于将昆山众和公司有关帐册依法取回,确保了众和公司正在实施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常进行。
昆山众和置业有限公司系注册在昆山的独立法人企业,为浙江绍兴纵横集团的子公司。今年6月,该公司的债权人向昆山法院申请对其实施破产清算,法院依法受理后由昆山法院民二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院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不久,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报告该企业的有关财务资料和公章不在公司处。合议庭认为必须立即找到这些资料,否则法院和管理人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破产清算进程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民二庭迅速找到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原来众和公司有关财务账册及公章均在今年3月被绍兴袍江新区管委会纵横集团破产工作组取走。民二庭多次与该工作组取得联系,要求其依法移交众和公司的有关资料,但遭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