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载后妻子再次诉离婚 法院细心审理判不离
作者:射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651
本网盐城讯:妻子与丈夫曾因夫妻矛盾,妻子诉讼离婚,后经法庭、双方亲友做工作,妻子撤回起诉讼,十五载后妻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马某与丈夫舒某于198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且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子,理应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原告虽曾起诉离婚,但和好已有十几年之久,双方仅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发生矛盾,原、被告均未能正确对待、冷静处理。只要双方多交流、沟通,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原、被告和好仍有可能。遂作出驳回原告马某要求与丈夫舒某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