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献计庇护丈夫 妨害作证获刑半年
作者:郭利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641
本网宿迁讯:恐丈夫贪污受贿获刑,妻子指使他人提供伪证,妄图偷梁换柱,孰料案发被抓。近日,泗洪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夏某系泗洪天岗湖乡人,其夫马某在2003年至2007年担任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侵吞五保户住房款及部分农户的农资综合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0194元;并多次收取村民贿赂,借计划生育追逃费、计划生育罚款等形式变相向村民收取占为已有,合计金额高达39400元。在马某贪污受贿时,被告人夏某不但未及时阻止,反而认为丈夫有能耐。马某东窗事发后,夏某也未认识到事态严重性,不是规劝马某伏法认罪,而是想方设法想帮助丈夫逃避法律的制裁,继而暗中指使村民袁某出庭作证,让其当庭否认之前已在检察机关证实的事实证言,作虚假证明,夏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泗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夏某在丈夫事发后方想到用歪招“亡羊补牢”,只可惜事已晚矣,自己愚昧的行为换来的终究只能是杯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