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法院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作者:李砚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469
仪式上,亭湖法院邱晓虎院长首先致辞,对各方领导的到来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对此次合作充满期待。其后南大法学院李友根院长与亭湖法院邱晓虎院长就共同建立人员交流培训、专题协作调研、论文合作发表等制度签定了合作协议,市中院徐清宇院长与南大法学院李友根院长共同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基地”揭牌。对此次亭湖法院与南大法学院的交流合作,亭湖区委书记王荣表示了大力的支持,并许诺将积极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保障各项合作制度顺利实施。市中级法院徐清宇院长称南大法学院与亭湖法院共同建立合作交流制度,是对亭湖法院的关心、支持和信任,是法律学者与基层法官的一次心灵碰撞,更是司法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一次完美结合,对提升亭湖法院司法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具有积极意义,将进一步推进亭湖法院学习型机关的建设进程。会议最后,各位嘉宾进行了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