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394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高度重视审判和执行工作,多方采取措施,加强对审判质效的流程管理,力促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加大对案件的评查力度。为避免进度上去、质量下来的现实问题,要求审管办对已结的案件月结月评,每月都要评查出最差裁判文书,每月进行点名通报,必要时,做成展板,组织审判人员参观。
二是加大对办案人员考评力度。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采取日报告、周调度、月讲评、季兑现的方法,对排名靠后的一般办案人员,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给予谈话;对排名靠后的审判业务部门,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给予谈话;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一般办案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
三是加大人力资源配置。将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尽可能充实到审判岗位,每个审判业务部门对所属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科学分工定位,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每名办案人员的自身优势,确保人尽其才。
四是加大庭审观摩规模。由审管办牵头,在全院审判业务庭组织3个示范观摩庭,各庭科室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全部参加观摩,以培养主审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从而带动全院整体审判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