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走上科技兴院之路
作者:转载《江苏法制报》 发布时间:2009-08-11 浏览次数:421
视频直播、远程开庭、电子眼考核、全透明审判流程??
江苏法院走上科技兴院之路
这是审判工作现代化和数字化的时代。
上午9点,徐州云龙区法院院长张云超来到办公室,习惯性地第一时间打开电脑,查看了一下前一天的收案、结案情况。9点半,他打开了庭审影像系统,电脑屏幕上很快就跳出正在庭审的画面,有三个案件正在开庭。10点,张云超又点开了省法院和其他法院的网站信息。仅半天的时间,他就获得了想知道的信息。2008年底,云龙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张云超笑言,信息化建设改变了法院工作,若是在几年前,就算他花上一天工夫在全院每个办公室“转悠”一遍,恐怕也不能了解到这么多情况。
如今,这种“足不出户,就知全院事”的工作状态在全省124家法院已经是一种常态。至2006年6月底,全省法院就已经完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并联通广域网,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直至基层法庭的数据、语音网络系统。也就是说,这个网络连接了全省124家法院和243个基层法庭,任何一个法官在电脑上就可以看到全院甚至是全省法院的信息情况。
然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概念还不仅于此,据省法院副院长屈建国介绍,全省法院还在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科技审判法庭、公用信息服务系统方面构建了信息应用平台。从2007年开始,省法院每年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各法院在审判管理规范化、审判公开电子化、司法便民网络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而有力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电脑实现全透明流水作业
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要经过多少道程序?立案、新案移送、分案、开庭、结案、送达、执行、上诉、归档。现在,打开江苏法院任何一个法官的电脑,都能在审理流程网络化管理的软件中找到这九个程序。省法院技术处处长苏华告诉记者,从案件受理开始,案件在网上公开处理,逐个通过管理节点,直至归档。在各节点由承办人员录入相关的管理信息和案件信息,最终形成完整的案件内卷电子卷宗。
“最终形成的这份电子卷宗,法院的每个领导、每个法官都能看到。”在苏华看来,案件审理流程实现网络化管理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公开、透明、规范。“就拿立案来说。以前网络化管理之前,发生这样的事件,有法官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并不给当事人书面的证明,而是将起诉状放起来,等想办这个案件时,才走立案程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口袋案’。” 而现在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全省法院立案编号的方法是统一的,当事人到法院起诉,通过网络由立案庭统一审核和编号,做到了收案、立案、收费统一标准,完全透明。
审判流程实现网络化管理后,很多程序都不假借人手,而是由电脑根据法律的规定自动生成,譬如电脑可设置自动分案管理策略,可按在办案件数、未结案数、已分案件数等进行自动处理,也就是说,案件由哪个法官来办理,电脑说了算;电脑还能自动设置案件审理期限,审理期间,电脑会自动提示审限余期;如果由于法定事由需要中止、中断或延长审理期限的,就必须按照特定程序,由审判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办理。
“这就好像现在蛋糕店里全透明的操作间,蛋糕制作的每个流程都能看到,谁都不能作假。”苏华说,“我们还配合使用了指标数据网上采集系统,电脑从案件审理数据库中自动生成各单位、各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的审判质效和业绩考核评估的30项指标数据,等于是由电脑根据采集的数据,自动给每个法院、每个部门、每个法官打分,避免了人为因素导致数据不实情况的发生。”
“电子眼”让考核有了新考法
记者从镇江京口法院听说了这样一件事情:该院有一名法官在开庭期间有手托下巴的不雅行为,结果被扣掉了岗位目标考核分。此后,每次开庭,法官都严阵以待,一点都不敢马虎。
难道是院庭长有占卜算卦的本事?这当然不可能。而是京口法院的科技审判法庭像一只无时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帮助院庭长“足不出户”就可对庭审现场“一览无余”,极大地方便了领导监督指导审判工作,庭审活动中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因此被及时发现而得到纠正。
苏华认为,科技应用的好处是填补了案件流程管理在庭审环节的缺失,为庭审和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2005年,我省法院就开始对这项工作进行推广,如今已经有近一半的法院建成了科技审判法庭。“从最直接的影响来说,法庭添加了高科技的成分,能支持各种物证、书证、电子证据、音像证据的当庭展示,支持特殊证人异地出庭作证与质证。如果有当事人反映法官庭审中存在问题,调阅庭审录像就可一清二楚。”除此之外,苏华觉得更重要的影响是,科技审判法庭也给法官考评提供了更全面、更广阔、更新颖的一条路。
“以前对法官庭审怎么考核?都是事先通知。譬如说,明天要对你的庭审进行考核,也许你当天晚上突击一下业务知识水平,第二天考核的时候发挥良好,打了高分。”苏华认为这种考核方式是有弊端的,根本无法反映出法官的真实水平。“现在我们实行网上考评,考评委成员不必再‘坐庭’旁听,只需从法官当年的庭审录像中随机抽调一场庭审录像来看,这就跟‘坐庭’旁听一样起到了‘身临其境’的效果。不仅提高了庭审考评效率,也增强了庭审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
视频直播拓展庭审新路子
身处异国,无法出庭应诉怎么办?通过网络视频“面对面”地在法庭上争辩,这在早几年前是想都不敢想的,而如今,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令不可能成为现实。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这次庭审在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上有着重大意义。
在这起离婚诉讼中,被告Lorraine(化名)系澳大利亚人, 2007年1月,原告王林(化名)向工业园区法院诉讼与Lorraine离婚。而此时Lorraine已离开中国返回澳大利亚家中,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为保障当事人最大限度参与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将这起离婚诉讼开庭过程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直播。
“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直播,在我们省是首次,这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工业园区法院院长石水根对这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庭审记忆犹新,“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远程开庭,其实法院早有此想法,但一直未能成行,但从硬件、技术条件来看,是早已具备了。此次庭审也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
在技术人员的精心调试下,当天的庭审过程,法庭接收被告视频图像清晰流畅,声音与图像基本同步。远在大洋彼岸的被告通过互联网对庭审现场情况进行实时了解,并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话筒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整个网络直播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非常顺利。
“随着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日益重视,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这种远程审判的新方式,不仅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不能当庭的当事人参与诉讼,还能节约诉讼成本,已被越来越多的法院所采用。”苏华告诉记者,现在科技法庭里大多都配备了网络专线,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席位上都设置了电脑显示器以及语音麦克风。整个庭审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目前全省法院的科技法庭基本上都能实现这样的远程开庭方式。(本报记者翟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