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虎丘区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整改活动为契机,将裁判文书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从细微处着手、在文字上下功夫,“四个强调”从整体上提高文书质量和水平,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一是文书制作强调规范。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颁布的样式制作裁判文书,不得随意突破;按照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和语义结构遣词造句,避免采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内容做到层次清晰、条理清楚,文字表达含义明确,标点符号使用正确。

二是论证过程强调严谨。制作裁判文书时,注重对证据进行系统分析及论证,包括:对证据的可采性及关联性作出判断,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证据予以采信,对不符合条件的证据予以驳斥。

三是事实叙述强调清晰。事实叙述部分做到思路清晰、条理清楚,或按时间顺序叙述,或按逻辑顺序叙述,当繁则繁,当简则简。对于证据之间存在空隙,则根据专业知识、生活经验、公理常识等作出推断,使得案件事实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

四是说理部分强调透彻。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理,对双方争讼的纠纷作出透彻的评价。加强语言表达能力的磨练,注重说理部分的针对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做到观点鲜明、有的放矢、层次分明、条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