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骗婚残杀女友奸其表妹 凶犯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逸凡 发布时间:2009-08-10 浏览次数:766
本网宿迁讯:只因彩礼问题未谈妥,被告人习某怀疑女朋友梁某骗婚,残忍将其杀死,并准备杀死女朋友的表妹向某,在向某的苦苦哀求下,虽逃过一死,仍被习某强奸。8月初,丧心病狂的习某一审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合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损失17万余元。
习某与被害人梁某于2007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订婚。后习某多次到梁家提出结婚要求,但双方因彩礼等问题未能谈妥,梁家始终未同意女儿与其正式成婚。习某即怀疑梁家骗婚,并产生杀死梁某恶念。去年8月末的一个晚上,习某以给梁某戒指为名,将其约出家门,并将与梁某同行的表妹向某支开,将梁某骗至一处河堤,再次商谈结婚事宜,双方发生争执。习某遂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连续刺戳梁某胸部、后背数刀,割其颈部一刀,致梁某心脏破裂合并大出血当场死亡。在杀害梁某过程中,习某右前臂被梁某咬伤两处。
后习某害怕罪行败露,又产生杀死向某之念,将向某骗至杀人现场附近,掐其脖子并用折叠刀割、戳其脖颈,致向某面部、颈部多处受伤。向某忍着剧痛,哀求习某放过自己,并假意允诺可以与其结婚。习某见此,放下折叠刀,又强行拽下向某裤子对其实施奸淫,并将其送至医院抢救。后被害人向某在护士的帮助下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在手术室外当场将习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习某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强行与女青年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告人习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在杀害向某过程中,在向某哀求及假意允诺与其结婚的情况下,放弃继续杀害向某,属犯罪中止。但鉴于被告人习某杀害梁某属既遂,且其杀人态度坚决、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当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