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三人财迷心窍 婚姻诈骗各自领刑
作者:佟玲 魏峰 发布时间:2009-08-10 浏览次数:629
本网徐州讯:母女三人经计议与男方假装定婚,骗取对方彩礼。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十个月,并处以数额不同的罚金。
怀着对发财的梦想,王某与其两个女儿张某、张某某计议,先由张某、张某某“钓鱼”引诱男子上钩,并与之订婚,再在订婚时由王某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最后张某、张某某以各种借口不和男方结婚,直至男方提出退婚,最终不退钱或者少退钱。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间,三被告人通过这种方式,先后三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合计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王某、张某参与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某参与诈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