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家诉前调解中心“落户”港闸法院
作者:孙兴旺 发布时间:2009-08-10 浏览次数:470
今年以来,港闸法院围绕如何更加有效解决“人案矛盾”、“方便利于群众诉讼”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调研,发现许多民商案件完全可以在诉前通过调解加以解决,在办案效率和效果上更为突出,特别是在快速化解社会矛盾、节约诉讼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无穷潜力。自2006年以来,该院每年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都能通过诉讼调解、和解撤诉的形式得以化解,各项审判指标数据在全市法院长期居于领先水平。正是由于该院已经具备了完善的调解工作机制、优秀的审判队伍等条件,故此时前移开展诉前纠纷调解工作时机成熟。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已经快速制定、出台了开展诉前调解的方案、工作机制及相关的配套流程,此次挂牌意在向社会公示人民发院全新的办案理念和调解工作新举。该院规定调解中心组成人员采取在职与选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整合,被吸收进入中心的在职法官要求必须具备长期民事审判经验、善于做调解工作等条件,被选任的外聘人员要求必须是具备一定民事纠纷调解专长、乐于从事该工作的离退法官或人民陪审员。为激发外聘人员的工作热情,该院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奖励措施。为增强诉讼群众对法院此项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该院规定凡在中心诉前接受调解的各类纠纷一律不予收费并给予优先立案服务的待遇;当事人间达成调解协议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协议法律执行效力的,全部进入“绿色”诉讼通道,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诉讼手续,收费一律减半,执行一律优先。要让诉讼群众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真正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实实在在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