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苏州虎丘区区委书记王竹鸣在区法院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作出了专门批示:“虎丘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方针,积极向上争取并出台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意见,很好!希望虎丘法院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苏州高新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早日建成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提升苏州高新区社会各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苏州市虎丘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后,及时制定工作意见,从四个方面推出了22项司法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发挥司法护权的能动性和实效性。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需要开展审判,定期向区工委和区人大报告工作,立足审判实践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积极投身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教育。二是依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倡导建立诚信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反垄断纠纷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有效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加大对权利人的权益保护的同时防止其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护权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妥善处理区内各类知识产权纠纷,重视新兴产业和传统文化的保护,规范相关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立足调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当事人互利共赢,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影响力,教育民营企业树立自主创新意识,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度管理,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审判组织保障,通过专设立案窗口、组建由刑事、行政审判员参与的固定专业合议庭,加大审判业务能力培养充实知识产权审判力量。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积极推进“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使司法护权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司法护权结果更加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