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自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为民司法”提升到新的高度,立足实际,精心谋划,用心干事,不断探索、创新为民司法工作思路,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司法为民工作的开展。

一是把审判就是服务作为实践活动思路。树立以审判促发展的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探索适合新形势的审判工作机制,改进审判工作思路。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解决好“审判”与“服务”之间的关系,确保司法服务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把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克服和纠正“坐堂问案”方式,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让他们感受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注。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解放思想,做好解民忧、释民惑、保民利、息民怨等“民心”工程,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司法为民意识。

三是把解放思想促管理作为发展的不竭动力。在解放思想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司法管理。贯彻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以解放思想促进管理、以科学管理谋求新发展。通过制度的不断创新、机制的不断完善,不断完善科学管理水平,特别是通过严落实、明奖惩,把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促进干警的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把“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指导方针。为了进一步促进调解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和规范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加大民商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同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和推行执行和解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机结合,实现“案结事了”和“定纷止争、胜败皆服”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